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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态校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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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2-5 12:25:3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一、不准在公共场所接吻以及拥抱等过分动作。   二、学生不准在校长办公室门前和上课的教室抽烟。   三、在多媒体教室看电影不准吼:老板换碟子。   四、在公共厕所大便完毕不准不冲洗。   五、在学校草坪上不准两个人搂着滚来滚去(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)。   六、不准在学校舞厅跳脱衣舞。   七、要是不上通宵网的话不准浏览黄色网站。   八、在阅览室,阶梯教室,图书馆不准大声讲黄色笑话。   九、没有喝到一斤酒者不准打架。   十、没有女(男)朋友者不准彻夜不归。     十一、不准向校报投批评学校的稿件。   十二、没有追到女孩子不准毁她的容。     十四、没有异性朋友者不准在异性寝室过夜。   十五、不准在大食堂以外的餐馆吃霸王餐。   十六、上级来检查时说了大话、假话不准脸红,气粗和语无伦次。     十七、上大课时要打瞌睡者不准坐前四排。      十九、不准把学生证丢失在色情场所。   二十、不准让学校领导知道以上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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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1-24 09:53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
真有这种校规的学校吗?我们学校的老师才bt类.

学校守则:穿适合中学生的服装.我一同学跟老师报告"学校又没规定一定要穿校服".........老师说"也对.我要向校长指出,让他修改这条校规"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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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1-24 15:03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
哎 楼上的是哪个学校的啊?

我重庆电力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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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1-24 15:30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
楼下我是上海第五十四中学的,小妹妹而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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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1-25 15:46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o  上海MM啊?我的好友里面没有上海的 很乐意和你做朋友   如果你愿意   我21岁 大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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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1-26 17:05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哦,重庆的哥哥啊,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啊!!!!只是我不常上网耶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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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2-5 22:06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搞笑   BT啊  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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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言的结局 该用户已被删除
发表于 2005-7-12 17:29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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